我单位拟定了规范性文件《连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根据《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4〕32号)有关要求,就文件制定有关事宜作说明如下:
一、文件的制定背景说明
根据公安机关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求,为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推动建立“政府全额保障,公安管理使用”的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模式。明确警务辅助力量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规范其日常管理、考核奖惩和保障待遇等,发挥警务辅助人员在协助公安工作、有效置换警力、推动警力下沉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严格管理,严肃纪律、减少警务辅助人员侵犯群众利益事件的发生,我单位拟定了此文件《连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二、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
三、文件的制定程序说明
2019年9月18日拟定了《连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并向连州市编办、财政局、人社局、民政局征求意见。
2019年10月17日至11月15日,在连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2019年12月4日,在连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公众意见采纳结果公示。
2019年12月6日,连州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对《连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作出审核,认为该文件合法。
2019年12月10日,连州市公安局组织相关领导对《连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进行了集体讨论,同意将此文报请政府。
四、主要内容说明
2016年4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出台《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根据上级部署,为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我单位拟定了《连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警务辅助力量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规范其日常管理、考核奖惩和保障待遇等。
五、部门法制工作机构审核意见
2019年12月6日,连州市公安局法制大队经过《连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进行审核,认为该文件符合《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六、行政系统内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说明
2019年9月18日拟定了《连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并向连州市编办、财政局、人社局、民政局征求意见。连州市人社局、民政局均回复无意见。连州市编办建议公安机关在市政府审定的数额内招聘辅警,超出限额的招聘计划必须市政府批准后才可实施。市财政局意见辅警是否可享受相应的警衔津贴由市人社局出具意见报市政府研定。
七、公开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说明
2019年10月17日至11月15日,在连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期间,共收到邮件、电话、传真0件,并已经向公众反馈。
连州市公安局
2019年12月16日